1.洛阳镇洛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谭义康在改厕改厨工作中工作不实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谭义康在协助该县洛阳镇政府实施改厕改厨工作中,未对部分“两改”户入户核验,就在“两改”项目验收表总体评价栏签署“合格”,导致“两改”财政补助资金被虚报冒领7600元。
2.洛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韦昌华在改厕改厨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月至4月,韦昌华作为该县洛阳镇具体负责“两改”工作的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组织相关人员逐户核验就发放补助资金,导致部分农户虚报冒领“两改”财政补助资金14500元。